国家爱卫办将于近期对我市国卫复审进行暗访考核,为确保考核达标,现就建筑工地创卫具体工作紧急通知如下:
一、建筑工地创卫的具体要求
1、各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按照《关于进一步落实铁腕治霾抑制扬尘工作的通知》(汉市建规发〔2017〕71号)要求及《汉中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指导手册》的具体降尘措施要求,认真落实好施工扬尘治理的“六个百分之百”。
2、各建筑工地严禁采用简易铁皮或木板等围档,所有围挡必须为标准化的实体围挡,且建成高规格、上档次的生态墙或文化墙,喷绘符合卫生城市内容的广告或标语。在建工地已有围挡不是实体墙、或墙上画面有破损或污染严重的一律更换。正在进行拆除作业的工地也必须符合实体围挡要求,且先建围挡后拆除。
3、各建筑工地要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。工地食堂、厨房、职工宿舍、卫生间必须严格符合卫生要求及 “三防”(防鼠、防蝇、防尘)设施要求;建筑工地地面、楼面、电梯井不能有积水,按规定放置药箱、毒耳盒等,确保建筑工地病媒生物防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。
二、属地管理,各负其责,立即全面对标检查
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汉台区、南郑县、经济开发区、滨江新区管委会、兴汉新区规划分局分别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地创卫工作;市城投公司负责本公司实施的在建项目创卫工作;市质安中心站负责市本级建筑工地的创卫工作。
各责任单位要针对建筑工地创卫具体要求进行逐一对标检查,建立台帐,即日起7天内全部检查完并整改到位,并于7月12日前将检查整改情况及台帐书面报我局。我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。
三、严格责任追究
检查中凡建筑工地达不到创卫要求,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或不认真整改的,立即停止该项目所涉及的施工企业、监理企业3个月的投标资格。对县区工作不力的,将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。在国卫复审暗访中有建筑工地扣分影响复审的,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的责任。
现正在中心城区国卫复审冲刺的关键时刻,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,不能有丝毫怠慢,要立即行动,强化措施,倒排工期,发扬连续作战的拼搏精神,确保建筑工地坚决打赢国卫复检攻坚战。
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
2017年7月5日